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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林业有限公司2022年末
到期的红松果林项目竞价发包方案
为充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繁荣林区经济。根据《长白山森工集团非木资源发包(租赁)管理办法》及《长白山森工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资源开发工作意见》(长白山森工开发字〔2022〕50号)文件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022年末到期的红松果采集地块实行公开竞价发包,采取网上集中竞价发包的方式。具体相关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森林资源国有的原则;
2.坚持资源有价、使用有偿、合理收费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承包的原则;
4.坚持贯彻《森林法》、《合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依法经营的原则;
5.坚持经营项目分类管理、分类经营、互不干涉的原则。
二、期限、对象和范围
1.发包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
2.发包对象:公司在册职工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人员。
3.发包范围:敦化林业有限公司辖区石门子林场、仁义河林场、保中桥林场、和平林场、大石河林场、浪柴河林场、柳树河林场、建设林场、小蒲柴河林场、光明林场、大蒲柴河林场、松江林场、沙河沿林场、二龙山林场、大沟林场、小沟林场、雁鸣湖中心林场二道沟管护站和荒沟管护站部分地块(以2016年二类调查林班为准),面积160196公顷。详细见附表。
三、竞价时间
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详细时间安排见“红松果采集权网上竞价时间表”。
四、竞价程序
根据《长白山森工集团非木资源发包(租赁)管理办法》中的发包指导价格,并结合发包地块现地的各类综合因素,确定公司对外发包红松果采集项目的底价,竞价方法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
1.由公司将发包项目、发包地点、发包底价和本方案、合同样本一同进行公示与宣传,公示期为二十天。
2.公示期间,竞价人要对拟竞价地块进行现地踏查,竞价地块以2016年二类调查的林班现地为准,各林场要配合拟竞价人的踏查工作。竞价人中标后再对地块提出质疑,公司将不再受理。
3.拟竞价者对公示内容认可后,于10月24日-11月4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资源开发部(文化宫四楼)报名,每个竞价地块交纳该竞价地块底价15%的竞价保证金,领取网上竞价登陆账号及密码、签订网上竞价协议及规则,每个竞价人可参与多个地块竞拍。
4.网上具体操作方法请仔细阅读“竞价程序说明书”。
5.网上竞价开始与结束的具体时间,以竞价服务器的网络时间为准。竞价结果以竞价结束时电脑页面上最高价为中标价,中标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资产财务部缴纳中标的费用,竞价保证金可冲抵承包费用,费用交齐后方可签订承包合同。中标者在5个工作日内未交齐承包款,视为弃标即违约;中标者账号的任何一个中标地块不能缴纳中标款或反悔拒签合同的,将视为恶意扰乱竞价工作,公司取消其该地块承包资格,竞价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公司将收回中标地块另行竞价发包。并将该竞价人列入公司黑名单,今后不准参加公司内任何形式的资源竞包。未中标者,持竞价保证金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竞价保证金。
6.如因竞价过程中发生网络黑客攻击、全市大面积停电等突发事件,导致网上竞价不能正常进行,发包方将终止竞价,发包时间另行通知。终止竞价前已确认中标地块的结果视为有效,未确认中标地块的投标全部无效。
7.关于弃标、流拍地块和竞价故障终止地块的处理,公司将调整发包底价,经集团公司同意后,另行组织网上竞价发包。
五、竞价监督
为了切实体现竞价发包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长白山森工集团资源开发部、敦化林业有限公司纪委、审计部、党委工作部、企业管理部、资源管理部和工会将对整个网上竞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承包者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者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敦化林业有限公司有关森林资源管护开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自觉接受敦化林业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承包者在承包区域内严禁从事红松果采集以外的任何森林资源开发项目,包括林下种植、养殖等其他经营活动。
2.承包者在承包经营区内有护林防火、保护野生动植物、管护森林资源的义务,如发现火险、火情和破坏森林资源、滥砍滥伐、侵占森林管护设施等行为的,应及时向敦化林业有限公司或森林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调查。
3.承包者应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发生森林病虫害时,应立即向敦化林业有限公司报告,并积极组织防治。
4.严禁使用破坏林木的方式采集红松果,承包者如发生上述行为,敦化林业有限公司可立即解除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且已交的承包费用不予退回。
5.承包者不得在承包区域内修建永久性地面附着物,对未经审批私自占用林地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不接受、不执行处罚者,敦化林业有限公司可单方用书面通知解除承包合同,并追究承包者的法律责任,书面通知送达到承包者即生效。
6.承包者在承包区域内,不得借故阻碍敦化林业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越界采集,不得阻碍其它项目承包人的资源开发经营活动,承包者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7.承包者依法取得的红松果采集经营项目合同,拥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及产品收益权。承包者及承包者雇佣的红松果采集人员,所产生的一切劳务责任、安全责任及引发的后果全部由承包者自行承担。护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必须办理允许进入林区手续。
8.在承包者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省、州、市(县)、长白山森工集团、敦化林业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承包者承包经营区域的,承包者应无条件让位于上述项目建设,由征占用林地一方对承包者合规投入进行补偿。
9.未尽事宜参照红松果采集承包合同执行。
七、几项规定
1.承包者如遇林班界线不清,由公司专业人员(资源管理部、工程设计处)给予区划,林班界线上的红松果采集权由林班号大的一方所拥有(如7、8林班交界,采集权归8林班拥有),未裁定有争议地段的红松果,任何一方不得采摘,否则后果自负。
2.承包期间发生的洪灾、火灾、病虫灾害、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为确保林区内防火安全、有效保护林木资源,每名承包者在签订合同时都需交纳资源保证金1万元。承包期如发生人为火灾、掠青破坏树木、及机械、车辆进入林内,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等现象,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从此款中扣除,如无上述现象,合同到期后,经公司检查验收合格,退还资源保证金。
八、组织机构
为充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繁荣林区经济。进一步做好2022年红松果采集权的发包工作,公司成立红松果采集项目发包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组 长: 杨喜强 党委书记、局长、董事长
张龙浩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组长: 官民强 副总经理
副 组 长: 李本三 森林公安敦化分局局长
王宏志 集团驻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
郭顶清 公司党委常委、监事会主席
张钦伟 党委副书记、董事
李 军 党委常委、 副总经理
孙钦发 党委常委、 党委工作部部长
田 利 党委常委、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甫玉 党委常委、 纪委书记
刘 昱 工会主席
刘承忠 副总经理
王 鑫 副总经理
成 员: 曹万亮 资源开发部
李 维 党委工作部
张德明 纪律检查委员会
郑博文 董事会办公室
燕 红 工 会
杨正贤 集团驻公司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监督
办事处
柳跃新 党委政法委
荆 雷 督察办公室
白国君 人力资源部
孟祥久 资源管理部
戴立强 天然林保护部
尹卓伟 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
黄兵军 森林经营部
成 君 计划发展部
刘润芝 信访办公室
孙运法 资产财务部
季树臣 企业管理部
代喜亮 安全生产部
姜 军 森林防火指挥部
赵子龙 科技产业部
管恩炜 工程设计处
吴伟峰 森林公安敦化分局
负责人 公司所属各林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资源开发部。
主 任: 曹万亮
成 员: 杜远征 金春玉 高明隆 李 宾
办公室电话:6205758
监 督 电话:6208336